上海崗位能力:于大綱細微處見備考方向

2013年大綱已經(jīng)公布,大綱是考生復習的指向標,只有理解透徹大綱,考生才能有的放矢,高效備考。國家軍隊文職考試網(wǎng)()專家通過對今年的崗位能力大綱進行研究,發(fā)現(xiàn)了一些細微的變化,下面就從崗位能力測試內(nèi)容方面給予給位考生解讀崗位能力,并給出合理的復習建議,幫助考生順利備考,奪取最終勝利的桂冠。一、言語理解與表達——變化細微,題型描述更加細致規(guī)范2013年《大綱》與2012年《大綱》相比最大的變化之處是對語句表達題型的描述。2013年《大綱》中對語句表達的描述為“從詞語運用、語法結構等方面對給出的語句進行判斷,選出最符合題意的一項”,相較于2012年《大綱》“給出幾個句子,要求報考者找出最符合題意的語句”,這部分的題型介紹更加詳盡,為我們的準確備考指明了方向。這樣我們完全可以斷定語句表達考查的題型一定是以病句辨析題為主。其他內(nèi)容沒有變化,言語部分考查的題型仍為選詞填空、語句表達和閱讀理解三種題型。二、數(shù)理能力——完成蛻變,注重考核思維方法《大綱》的描述以及使用的例題與往年相比沒有任何變化,數(shù)理能力依舊包括“數(shù)學應用、資料分析”兩類。往年數(shù)學應用部分考查題型不常規(guī),例如會結合資料分析中的年均增長率這一考點考查;而資料分析往年計算性問題較為突出。近兩年上海市考數(shù)理能力完成蛻變,考點趨于常規(guī)化。題型穩(wěn)定的前提下,不斷創(chuàng)新考點,數(shù)理能力部分考點一般結合實際考查,資料分析大綱中所給例題預示考點進一步弱化計算,強調(diào)分析和推理,這點恰好與近年來上海市考資料分析的命題趨勢相吻合。分析近兩年上海市考題量,預計2013年上海市考數(shù)學應用考查10題,資料分析考查15題。數(shù)理能力部分的難度不高,考生首先需要通過歷年真題了解考試特點和主要題型,在此基礎上,系統(tǒng)復習數(shù)理能力部分的全部考點,掌握解題方法和技巧。數(shù)學應用部分要重視經(jīng)典題型,包括行程問題、排列組合問題、利潤問題、和差倍比問題等,同時國家軍隊文職考試網(wǎng)()專家提醒各位考生注意題型與方法相結合的考查。資料分析在崗位能力考試中題型都沒有大的變化,主要是通過表格和各種形式圖形來測查考生的分析和比較數(shù)據(jù)關系的能力,計算量相對較小。材料數(shù)據(jù)以微觀經(jīng)濟類為主,讀懂材料是考試難點。如:2011年電燈泡形關于社會用電量分布圖,2012年B類關于人口的橫式柱形圖、2012年B類關于禁煙的民意調(diào)查。要求考生有較強的閱讀和分析能力。資料分析應考分兩步走。第一步、看題目和選項。第二步、根據(jù)題目和選項,比對材料。三、判斷推理——穩(wěn)中求變,打牢根基是關鍵2013年《大綱》與2012年《大綱》相比最大的變化之處是對題型的描述,如圖形推理部分,2012年《大綱》中的描述為“仔細觀察給出的圖形,從所給的選項中選出最符合題意的一項”,而2013年《大綱》中的描述為“每題給出一組圖形,要求報考者仔細觀察給出的圖形,根據(jù)題意找出其中規(guī)律,選出最符合變化規(guī)律的答案”,可見,大綱描述越來越規(guī)范,對于題型的介紹也越來越詳細,同時也為考生的備考指明了方向,圖形推理的解題關鍵一定要找到圖形之間的規(guī)律。根據(jù)2013年《大綱》內(nèi)容,判斷推理部分測試內(nèi)容依然包括科學推理、定義判斷、圖形推理、分析判斷,考查方式仍具有鮮明的“上?!碧厣?。許多考生覺得科學推理部分考查題型較多,內(nèi)容不易理解,其實這類題型很少考查復雜的計算,考生只要把握一些物理學的簡單原理,結合生活常識判斷即可解題。復習的重點為力學當中的受力分析、運動學當中的杠桿和齒輪系統(tǒng)、功能關系、牛頓第二定律、電學中的并聯(lián)串聯(lián)、磁學中的楞次定律、光學中的光路圖等。定義判斷部分,教育專家認為,考生應重點學會分析所給定義的要點,可通過題干的關鍵詞快速定位要點信息,如主體、客體、目的、手段、結果等,有時還需要對要點進行適當?shù)臍w納,最后將選項與題干定義進行比較,特別要注意題干的提問方式。圖形推理部分必須熟知常見的圖形推理規(guī)律,立體圖形、求同求異的規(guī)律尤其要重點把握。此外,還要掌握各種圖形推理題型的解題思路,理解對比分析法、求同分析法等簡單實用的解題方法。針對邏輯判斷部分的考試特點,考生在備考時要有側(cè)重點的復習每類題型。樸素邏輯部分要重點把握元素對應問題和與數(shù)學知識相結合的題型;直言命題和復言命題部分要把握推理規(guī)則和矛盾關系;削弱型復習重點為分析題干結構并找出邏輯漏洞;解結論型題目要有嚴謹?shù)乃季S,不可外加主觀想法和過度推斷,遵從從弱原則,如果是針對言語型的結論型問題,需要歸納概括題干的主旨內(nèi)容,快速判斷選項。四、常識應用能力——圍繞時政,新瓶裝舊酒常識應用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對政治、法律、管理、經(jīng)濟、科技、公文、黨史、國情、人文、生活常識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常識應用部分的題型依舊全部為不定項選擇題,考查內(nèi)容十分廣泛。根據(jù)近幾年考試真題分析,上海軍隊文職考試常識部分的突出特點是圍繞時政考察最新的法律、經(jīng)濟、科技、管理等內(nèi)容,新瓶舊酒,新在密切聯(lián)系當前的時政熱點,舊則體現(xiàn)為考察的往往是各學科的基礎知識,只要考生認真學習這幾部分,問題就可迎刃而解。而在人文、生活常識等知識的考查上,考點比較分散,專家建議考生除了系統(tǒng)學習外,日常生活中應勤加積累。首先需要考生系統(tǒng)學習法律、經(jīng)濟、管理、公文方面的知識,通過學習增加儲備,夯實基礎,才能以不變應萬變。另外上海軍隊文職考試總是關注時事最新動態(tài),包括國家和上海本地的時事政治,因此考生在沖刺階段,要通過各種渠道接收儲備這方面的最新知識,以備考試需要。五、綜合分析能力——立足材料與儲備,側(cè)重于分析綜合分析能力主要測查報考者綜合運用政治、法律、管理、經(jīng)濟、科技、公文、黨史、國情、人文等知識進行分析判斷的能力。該部分全部為材料分析題,同樣為不定項選擇題型。材料的選取很廣泛,但多數(shù)為比較新的時政熱點或者重要的理論知識。專家根據(jù)上海市近幾年真題看出,這部分的題目考查大多數(shù)與材料并無太大關系,并非“言語理解題”,仍然具有很大的理論性,需要考生有一定的知識儲備,同時也體現(xiàn)了大綱提出的測查考生進行分析判斷的能力的要求。要求考生首先要系統(tǒng)掌握法律、經(jīng)濟、管理、公文等理論知識,立足理論,才能更好的理解材料。其次,在此基礎上,強化閱讀能力,要練習活學活用的能力。在沖刺階段,通過相配套的模擬題多加訓練,才能在考場上所向披靡。

2012考試專業(yè)綜合Ⅰ案例精編

案例分析題在考試專業(yè)綜合Ⅰ占據(jù)相當分量,分值之大足以使考生對其高度重視,為了使廣大考生熟悉此類題型的作答規(guī)律獲取高分,國家軍隊文職考試網(wǎng)()專家在此挑選2個具有典型性案例進行精講,以助考生考取理想成績。1.曹某懷疑其妻與韓某有不正當關系,于某日晚跟蹤其妻來到韓某住處,曹某發(fā)現(xiàn)其妻坐在韓某的床上,披頭散發(fā)正在哭泣。曹某大怒而毆打其妻,與韓某發(fā)生爭吵。曹某知道韓某有錢,決定借機敲詐他一筆,謊稱解決問題,將韓某騙至其表妹楊某(不在家)的住所,曹某對韓某進行捆綁、毆打。不堪忍受的情況下,韓某承認與曹妻有不正當關系,提出用金錢補償。在曹某的脅迫下,韓某數(shù)次打電話要家人將20萬元放在某公園的指定場所,韓某的家人并未照辦。此時,楊某回家,知道實情后,并未制止,與曹某一起致信韓某的妻子稱:韓某系卑鄙小人,現(xiàn)在我等控制之中,速送20萬元至某公園指定地點,見錢放人,不得報警,否則后果自負。因害怕,韓某將錢放至指定地點,并通知曹某,曹某留下楊某看管韓某,自己去取贓款。在曹某取錢之際,韓某哀求楊某,楊某心動將韓某放走,并與韓某一起去派出所報警,帶領公安人員去公園捉拿曹某,但此時曹某早已攜款逃走。閱讀分析上訴案例后,請回答以下問題:(1)曹某的行為構成何罪?(2)楊某私自將韓某放走的行為,是否成立犯罪中止?請說明理由。(3)楊某的行為有何法定量刑情節(jié)?(4)假設曹某在犯罪過程中殺害了韓某,其行為如何處理?①大綱規(guī)定:第(1)問所涉及的大綱考查點是刑法第十六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中的綁架罪。②大綱解析:綁架罪指,我國《刑法》第239條規(guī)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zhì)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③試題解析:曹某的行為構成綁架罪。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zhì)的。本案中,曹某對韓某進行捆綁、毆打,并讓韓某先后數(shù)次給家里打電話,要其家人講20萬元放在某公園的指定場所,屬于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的綁架他人,其行為符合綁架罪的犯罪構成要件。①大綱規(guī)定:第(2)問所涉及的大綱考查點是刑法第四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中的犯罪中止及第五章共同犯罪。②大綱解析:犯罪中止,我國《刑法》第24條規(guī)定,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的,是犯罪中止。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共同犯罪,我國《刑法》第25條規(guī)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③試題解析:楊某私自將韓某放走的行為,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fā)生。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要想成立犯罪中止,必須有效地阻止整個犯罪既遂。本案中,曹某與楊某系共同犯罪,但楊某并沒有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故楊某不成立犯罪中止,而是犯罪既遂。①大綱規(guī)定:第(3)問所涉及的大綱考查點是刑法第五章共同犯罪中的從犯,第九章量刑中的自首。②大綱解析:從犯指,我國《刑法》第27條規(guī)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自首指,我國《刑法》第67條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③試題解析:楊某在本案中屬于從犯,并有自首情節(jié)。綜觀全案,楊某在共同犯罪中顯然只是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屬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楊某將韓某放走,并到公安機關報案,系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對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①大綱規(guī)定:第(4)問所涉及的大綱考查點是第六章一罪與數(shù)罪中的結果加重犯。②大綱解析:結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結果犯。是指故意實施刑法規(guī)定的一個基本犯罪行為,由于發(fā)生了更為嚴重的結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況。由于結果加重犯只有一個犯罪行為,只是危害結果較為嚴重,故認定為一罪。在國外,結果加重犯一般成立獨立的罪名。根據(jù)中國的刑事立法與司法實踐,結果加重犯的罪名與基本犯罪的罪名是一致的,即結果加重犯不成立獨立的罪名。③試題解析:曹某的行為構成綁架罪的結果加重犯。在綁架的過程中致人死亡或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年,吳仁與劉云結婚,生一子吳相,夫婦經(jīng)營一家書店,生意很好。2002年春節(jié),一家三口外出度假,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意外,一家三口全部遇難。喪事處理完畢后,吳仁的弟弟吳義(吳仁唯一的親人,已經(jīng)成家)幫助清理了全部遺產(chǎn):有豪華住宅一套,別克轎車一輛,還有書店資產(chǎn)等共值200萬,吳義打算繼承全部遺產(chǎn),但劉云的養(yǎng)父提出要繼承女兒的一半的財產(chǎn),于是與吳義發(fā)生爭執(zhí)。后劉云的養(yǎng)父向法院提出繼承女兒全部財產(chǎn)。請分析該案繼承關系?①大綱規(guī)定:本題所涉及的大綱考查點是民法第二十章的繼承問題。②大綱解析:我國《繼承法》第10條規(guī)定,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guī)定,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后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fā)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③試題解析:本案吳仁、劉云,吳相均有繼承人,推定長輩吳仁與劉云先死亡,其子后死亡;吳仁與劉云同輩,各自都有繼承人,可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fā)生繼承。吳仁與劉云的遺產(chǎn)200萬,夫妻各分100萬。吳仁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吳相,其遺產(chǎn)100萬由吳相繼承,吳義作為第二順序不發(fā)生繼承。劉云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事吳相與劉云的養(yǎng)父,其遺產(chǎn)由劉云的養(yǎng)父和吳相分別繼承50萬。吳相繼承其父母遺產(chǎn)共計150萬元,吳相死后,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第二順序繼承人劉的養(yǎng)父,吳相的遺產(chǎn)由劉云的養(yǎng)父繼承。故劉云的養(yǎng)父可以繼承本案全部遺產(chǎn)。

2014年《專業(yè)綜合I》習題(2)

2.根據(jù)我國的刑法學說和司法實踐,最有可能排除某種犯罪故意的認識錯誤是()。A.法律上的認識錯誤B.對象認識錯誤C.手段認識錯誤D.客體認識錯誤3.在下列犯罪構成的一般要件中,體現(xiàn)犯罪實質(zhì)特征的要件是()。A.犯罪客體B.犯罪客觀方面C.犯罪主體D.犯罪主觀方面4.盜竊罪屬于()。A.故意和過失犯罪B.過失犯罪C.故意犯罪D.故意或過失犯罪5.假定甲有外遇,為達到和第三者結婚的目的,準備殺妻,已將毒藥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發(fā)覺飯有異味而將飯倒掉,幸免于難,則甲的行為屬于()。A.犯罪預備B.犯罪未遂C.犯罪中止D.不構成犯罪國家軍隊文職考試網(wǎng)()解析題目或解析有誤,。

2017年軍隊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圖書專業(yè))綜合練習題及答案二(8月27日)-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017年軍隊文職人員招聘考試(圖書專業(yè))綜合練習題及答案二(8月27日)發(fā)布時間:2017-09-30 20:57:201). 紀曉嵐主編的《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將收集的全部圖書劃分為四大部類。其中,詞集、詞選、詞韻一類的書收入在_____部。A.經(jīng)B.史C.子D.集正確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