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軍隊文職公共基礎知識: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2)-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2)對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3)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4)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yōu)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二)公民的基本義務1.維護國家統(tǒng)一和各民族團結2.遵守憲法和法律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4.服兵役5.依法納稅6.其他基本義務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yǎng)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yǎng)扶助父母的義務。真題展示:1、明天就是選舉日了,以下公民中不具有選舉權的是:A.張某剛過完17歲生日B.黃某被判勞動教養(yǎng)3年執(zhí)行中C.王某被查出患有精神病D.陳某被拘留15天執(zhí)行中答案:c。解析:具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的條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