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對審計結論和報告有何具體影響?-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對審計結論和報告有何具體影響?發(fā)布時間:2017-09-27 10:41:57期后事項和或有事項對審計結論和報告有何具體影響?審計人員對于已發(fā)現的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期后事項,應當根據其類型向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即提請被審計單位調整財務報表或予以披露。對期后事項實施審計程序并向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提出有關調整或披露的建議,是審計人員的責任;而接受審計人員的建議,對期后事項的影響進行調整或予以披露,則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因此,審計人員對應予調整或披露的期后事項只能提出相應的處理建議,而不能代替被審計單位進行調整或披露。(1)在審計報告日后至財務報表報出日前,如果知悉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事實,審計人員應當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財務報表,并與管理層討論。1)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如果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審計人員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并針對修改后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報告。但是,所出具的新的審計報告的日期,不應早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修改后的財務報表的日期。相應地,審計人員應當將有關的審計程序延伸至新的審計報告日。2)管理層沒有修改財務報表。如果審計人員認為應當修改財務報表而管理層沒有修改,在審計報告尚未提交給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下,審計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非標準審計報告準則的規(guī)定,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在審計報告已提交給被審計單位的情況下,審計人員應當通知治理層不要將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向第三方報出。如果財務報表仍被報出,審計人員應當根據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征詢的法律意見采取措施,以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2)在財務報表報出后,如果知悉在審計報告日已存在的、可能導致修改審計報告的事實,審計人員應當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財務報表,并與管理層討論,同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措施。通常,在財務報表報出后,審計人員沒有義務針對財務報表作出查詢。但在財務報表報出后,如果知悉在審計報告日已存在的、可能導致修改審計報告的事實,審計人員應當考慮是否需要被審計單位修改財務報表,并與管理層討論,同時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1)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如果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審計人員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復核管理層采取的措施能否確保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一情況,并針對修改后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報告。所出具的新的審計報告應當增加強調事項段,提請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財務報表附注中對修改原財務報表原因的詳細說明,以及審計人員出具的原審計報告。但是,所出具的新的審計報告的日期不應早于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修改后的財務報表的日期。相應地,審計人員應當將有關的審計程序延伸至新的審計報告日。2)管理層沒有修改財務報表。如果管理層既沒有修改審計人員認為需要修改的財務報表,又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一情況,審計人員應當根據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征詢的法律意見采取措施,以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并將擬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層。如果臨近公布下一期財務報表,且能夠在一下期財務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審計人員應當根據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是否仍有必要提請被審計單位修改財務報表,并出具新的審計報告。此外,當被審計單位公開發(fā)行證券時,審計人員還應當考慮有關證券發(fā)行的法律法規(guī)對期后事項的特殊規(guī)定。如果被審計單位不接受調整或披露的建議,審計人員應當視具體情況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一般來說,對于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的期后事項,審計人員往往會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被拒絕調整的期后事項對財務報表的公允性和合法性產生重大影響,審計人員則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對于被審計單位拒絕披露的期后事項,審計人員應出具保留意見或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此外,在審計報告日后,審計人員業(yè)已離開外勤工作的現場,欲發(fā)現、了解可能存在或發(fā)生的期后事項往往較為困難。但是,審計人員一般仍應通過多種方式,對在審計報告日之后可能存在或發(fā)生的期后事項予以關注。在對審計報告日至財務報表報出日前發(fā)現的事實實施了追加審計程序并已作適當處理的情況下,審計人員可選用以下方式確定審計報告日期:1)簽署雙重報告日期,即保留原定審計報告日,并就該期后事項注明新的審計報告日。2)更改審計報告日期,即將原定審計報告日推遲至完成追加審計程序時的審計報告日??傊?審計人員對期后事項審計時,其應負責任的日期應以審計外勤工作結束日為限。前已述及,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有責任及時向審計人員告知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事實;審計報告日后,審計人員沒有責任針對財務報表實施審計程序或進行專門查詢,以發(fā)現審計報告日后至財務報表報出日前的事實,但對其知悉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事實,則應予以關注并實施相應的審計程序。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應擴大對新近發(fā)生的期后事項的審計。為此,審計人員應當考慮是否需要修改財務報表,并與管理層討論,同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適當措施。當審計人員擴大期后事項審計時,有以下兩種選擇:第一,將所有期后事項審計的期限延長至審計人員新近確定的期后事項的日期,即延長外勤審計工作結束日。這樣,審計人員需更改原定審計報告日期,從而在財務報表審計范圍內全面地擴大了審計人員的責任范圍,因此,審計人員應當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以發(fā)現原定審計報告日至更改后的審計報告日之間發(fā)生的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期后事項。第二,僅限于對新近確定的期后事項和相關事項進行審計。這樣,審計人員應簽署雙重報告日期,而非更改審計報告日期,并且僅在反映有關特定的項目方面擴大了審計人員的責任范圍。鑒于此,審計人員在擴大期后事項審計時,應謹慎選擇適當的方式。在審計實務中,簽署雙重報告日期比更改審計報告日期的做法更為普遍。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種種原因,審計人員可能在財務報表報出日后才獲知審計報告日已經存在但尚未發(fā)現的期后事項。對此,審計人員應當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討論如何處理,并考慮是否需要修改審計報告。如果被審計單位管理層不予合作,拒絕采取適當措施,審計人員應當考慮是否修改審計報告或發(fā)表有關公告、聲明,以避免財務報表使用者對已公布的財務報表及其審計報告的信賴。當然,為了盡可能地降低審計風險,審計人員應當根據自身的權利和義務,向審計機構的法律顧問或律師征詢法律意見,充分考慮其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進而決定采取相應的措施。對于截止到審計報告日被審計單位應披露而未披露或披露不允當,或確認與計量不正確、不合理的或有事項,審計人員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以適當形式予以披露或正確、合理地進行確認與計量。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接受有關建議,審計人員應當運用其專業(yè)判斷確定或有事項的重要程度,并考慮是否在審計報告中反映及發(fā)表審計意見的類型。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審計報告的種類和要素-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0 10:17:37審計報告的種類和要素一、審計報告的種類二、審計報告準則及要素1.審計報告的含義: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年度會計報表發(fā)表意見或無法發(fā)表意見的書面文件。(教材P368)2.標準審計報告的含義:是指包括標準措辭的引言段、范圍段和意見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不附加任何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正性用語。標準審計報告以外的其他審計報告統(tǒng)稱為非標準審計報告。(一)審計報告準則1.審計報告的八大基本要素2.公允反映的含義:(1)會計政策的選用和重大會計估計的作出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并且符合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2)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判斷或決策的事項均已得到恰當地表達和披露(3)會計報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經得到合理的分類和匯總(4)按照重要性原則,會計報表反映了交易和事項的經濟實質3.審計報告日期含義及界定因素(1)含義:指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的日期。審計報告日期不應早于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簽署會計報表的日期(2)界定因素:①應當實施的程序已經完成;②要求被審計單位調整或披露的事項已經提出,被審計單位已經作出或拒絕作出調整或披露;③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已經正式簽署會計報表。4.出具四種不同意見審計報告的條件(對照教材掌握)5.審計報告意見段后帶強調事項段的情形(1)當存在可能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不確定事項(持續(xù)經營問題除外)、且不影響已發(fā)表的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2)當存在可能導致對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且不影響已發(fā)表的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后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3)除上述兩種情形外,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或任何解釋性段落,以免會計報表使用人產生誤解。思考題:1、 試述審計報告的種類。2、 試述審計報告準則的基本內容。3、試述標準審計報告的基本要素。4、簡述重要性在審計終結階段的運用。5、簡述與管理當局就有關審計報告溝通的主要內容。6、如何確定審計報告的意見類型?7、對審計報告的最終復核有幾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