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動產與不動產-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0 23:29:45(1)區(qū)分不動產和動產的法律意義動產和不動產在權利公示方法、權利變動要件以及訴訟管轄、法律適用等方面都有所不同。①二者的權利公示方法不同不動產上的權利一般是根據登記薄的記載來認定,而不必依賴對物的占有狀態(tài)來判斷。動產則除少數例外情形如汽車、船舶外,只能以其實際占有情況作為其權利的公示手段。②物權變動的法定要件不同不動產物權的變動一般須以登記的完成為其要件,而動產物權的變動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則多以交付為要件。③在二者上面所成立的他物權類型不同用益物權多以不動產為客體,質權、留置權多以動產為客體。④訴訟管轄及國際私法上的法律適用等有所不同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一般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2)動產與不動產的區(qū)分標準我國《物權法》沒有對動產和不動產進行界定,一般是以物能否移動并且是否會因移動而損害其價值作為不動產與動產的區(qū)分標準。①不動產是指性質上不能移動或雖可移動但移動就會損害其價值的物。在我國,《擔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都對不動產做了列舉式的規(guī)定。根據前者第92條的規(guī)定,不動產是指 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 ;后者第186條的解釋是: 土地、附著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著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屬設備為不動產 。由此可見,我國法律上的不動產除土地外,還包括房屋、林木等土地定著物。②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其特征是能夠移動并且其價值不因移動而受損,比如汽車、電視機等。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應當終結執(zhí)行的其他情形-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2 21:22:59裁定終結執(zhí)行后,發(fā)現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有被隱匿、轉移等情形的,應當追繳。第四百四十五條 財產刑全部或者部分被撤銷的,已經執(zhí)行的財產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被執(zhí)行人;無法返還的,應當依法賠償。第四百四十六條 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罰金確有困難,被執(zhí)行人申請減少或者免除罰金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后一個月內作出裁定。符合法定減免條件的,應當準許;不符合條件的,駁回申請。第四百四十七條 財產刑和附帶民事裁判的執(zhí)行,本解釋沒有規(guī)定的,參照適用民事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第五節(jié) 減刑、假釋案件的審理第四百四十八條 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滿后,應當裁定減刑;死刑緩期執(zhí)行期滿后,尚未裁定減刑前又犯罪的,應當依法減刑后對其所犯新罪另行審判。第四百四十九條 對減刑、假釋案件,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罪犯的減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同級監(jiān)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的減刑建議書裁定;(二)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級監(jiān)獄管理機關審核同意的減刑、假釋建議書后一個月內作出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三)對被判處有期徒刑和被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執(zhí)行機關提出的減刑、假釋建議書后一個月內作出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四)對被判處拘役、管制的罪犯的減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級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級執(zhí)行機關審核同意的減刑、假釋建議書后一個月內作出裁定。對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罪犯的減刑,應當根據情況,分別適用前款的有關規(guī)定。第四百五十條 受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審查執(zhí)行機關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內容:(一)減刑、假釋建議書;(二)終審法院的裁判文書、執(zhí)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復制件;(三)證明罪犯確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現具體事實的書面材料;(四)罪犯評審鑒定表、獎懲審批表等;(五)罪犯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qū)影響的調查評估報告;(六)根據案件情況需要移送的其他材料。經審查,材料不全的,應當通知提請減刑、假釋的執(zhí)行機關補送。第四百五十一條 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審查財產刑和附帶民事裁判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罪犯退贓、退賠情況。罪犯積極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的,可以認定有悔改表現,在減刑、假釋時從寬掌握;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在減刑、假釋時從嚴掌握。第四百五十二條 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對以下內容予以公示:(一)罪犯的姓名、年齡等個人基本情況;(二)原判認定的罪名和刑期;(三)罪犯歷次減刑情況;(四)執(zhí)行機關的減刑、假釋建議和依據。公示應當寫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見的方式。公示地點為罪犯服刑場所的公共區(qū)域;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面向社會公示。第四百五十三條 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可以采用書面審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應當開庭審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的;(二)提請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或者減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規(guī)定的;(三)社會影響重大或者社會關注度高的;(四)公示期間收到投訴意見的;(五)人民檢察院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