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政策:《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第六章 處 分》

軍令﹝2018﹞59號《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已經(jīng)2018年3月22日中央軍委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發(fā)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主席 習近平二○一八年四月四日第六章 處 分第一節(jié) 處分的目的和原則第一百零九條 處分的目的在于嚴明紀律,教育違紀者和部隊,強化紀律觀念,維護集中統(tǒng)一,鞏固和提高部隊戰(zhàn)斗力。第一百一十條 處分應當堅持下列原則:(一)依據(jù)事實,懲戒恰當;(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三)紀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