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軍隊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事一議”方式選調文職人員到有關單位工作。
《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對文職人員身份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文職人員,是指在軍隊編制崗位依法履行職責的非服兵役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依法享有國家工作人員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因此,文職人員屬于在軍隊工作的非現役人員,文職人員的調任以軍隊內部交流為主,很少有跨軍地交流,不過文職人員滿足一定條件是可以到軍隊之外的單位工作的。
條例中指出,因國家重大戰(zhàn)略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任務急需干部或者緊缺專業(yè)技術人才的,軍隊有關單位可以根據具體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商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地方有關機關、國有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選調干部或者專業(yè)技術人才到文職人員崗位工作。
同時根據工作需要,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地方有關機關、國有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國家和軍隊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事一議”方式選調文職人員到有關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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