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對軍隊文職是什么以及文職人員身份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文職人員,是指在軍隊編制崗位依法履行職責的非服兵役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依法享有國家工作人員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在國家層面,文職人員依法享有國家工作人員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在軍隊層面,文職人員是在軍隊編制崗位從事管理工作和專業(yè)技術工作的非服兵役人員,是軍隊人員的組成部分。因此,軍隊文職人員屬于有軍隊編制的崗位,是國家工作人員。
目前,文職人員主要編制在軍級以上機關和非作戰(zhàn)部隊,編配在軍民通用、非直接參與作戰(zhàn),且專業(yè)性、保障性、穩(wěn)定性較強的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管理類文職人員、專業(yè)技術類文職人員、專業(yè)技能類文職人員。
文職人員實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結合的任用方式。
委任制一般針對現(xiàn)役軍人轉改。因為現(xiàn)役軍人轉改文職前已經在部隊工作多年,有著豐富的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轉改文職后已經完全符合文職崗位的要求和條件。所以在公示轉改崗位、個人申報、上級組織遴選考察、辦理退役手續(xù)、辦理轉改手續(xù)等流程后就可以直接轉換身份,走上文職崗位。
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的軍隊文職人員一般為聘用制人員,需要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這種合同能夠保障用人單位和文職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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