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能力數量:巧解年齡問題

年齡問題是指研究兩人或者多人之間的年齡變化和關系的問題。崗位能力考試中常常涉及兩人或者多人年齡之間的倍數關系。常見的考查方式為:今年小寧8歲,媽媽32歲,那么再過多少年媽媽的歲數是小寧的2倍?下面為考生講解如何巧妙解答年齡問題。年齡問題重要原則為:①任何兩人年齡差不變;②任何兩人年齡之間的倍數關系是變化的;③每過一年,所有的人都長了一歲。上例中,今年小寧比媽媽小32-8=24歲,那么小寧與媽媽的年齡差永遠為24歲。當小寧從8歲長到12歲時,媽媽也長4歲,變?yōu)?2+4=36歲。兩人年齡的倍數由32÷8=4倍,變化到36÷12=3倍。知識點一:如何解年齡問題解決年齡問題的關鍵在于“年齡差不變”。一般說來,解決年齡問題需要從表示年齡間關系的條件入手理解數量關系,必要時可借助線段圖和表格進行分析。主要的思考方式如下:由差倍問題公式可得,小寧年齡為24÷(2-1)=24歲,即小寧24歲時,媽媽的年齡等于小寧的2倍,因此再過24-8=16年。(2)因為崗位能力考試中,數學運算均為選擇題,對于表述直接的年齡問題,沒有解題思路,或者計算比較繁瑣時,可采用代入排除法。例題1:姐姐今年13歲,弟弟今年9歲,當姐弟倆歲數和是40歲時,姐姐多少歲?解析:“此題答案為A.兩人年齡差為13-9=4歲,用線段圖顯示數量關系,如下圖所示:由圖可知,如果從40歲中減去姐弟年齡的差,再除以2就得到弟弟的年齡,進而可求出姐姐的年齡,這相當于一個和差問題。根據和差公式:弟弟的年齡為(40-4)÷2=18歲,則姐姐的年齡為18+4=22歲。知識點二:多人之間的年齡問題多人之間的年齡問題在崗位能力考試中出現的頻率略有增加,它主要考查多個人之間的年齡關系變化。解決此類題目的重點為規(guī)律③:每過一年,所有的人都長了一歲。例題2:父親與兩個兒子的年齡和為84歲,12年后父親的年齡等于兩個兒子的年齡之和,請問父親現在多少歲?解析:此題答案為年后,父親與兩個兒子的年齡和應該是84+12×3=120歲,將父親12年后的年齡看做1倍,那么12年后父親的年齡為120÷2=60歲,現在的年齡為60-12=48歲。例題3:甲、乙、丙、丁四人今年的年齡分別是32、24、22、18歲,那么多少年前甲乙的年齡和恰好是丙丁年齡和的2倍?解析:此題答案為C.畫出線段圖,如下圖所示。可知,(32+24)-(22+18)=16為甲乙年齡和與丙丁年齡和之差。當甲乙的年齡和恰好是丙丁年齡和的2倍時,設丙丁年齡和為1倍,則甲乙年齡和為2倍,則1倍為16÷(2-1)=16,即丙丁當時的年齡和為16歲。增加的年齡和為22+18-16,因此過了(22+18-16)÷2=12年。知識點三:三等分結論例題4:甲對乙說:“當我的歲數是你現在的歲數時,你才5歲?!币覍渍f:“當我的歲數是你現在的歲數時,你將50歲?!蹦敲?,甲現在()歲,乙現在()歲。解析:35、20.根據題意畫出示意圖,如下圖所示:當乙5歲時,甲的年齡等于乙現在的歲數,用線段AC表示,可知甲、乙二人年齡差等于線段BC;甲、乙現在的歲數差等于EF,當乙的歲數等于甲現在的歲數(用線段DF表示),甲將50歲(用線段GI表示),此時二人年齡差等于線段HI.因為年齡差是不變的量,所以BC=EF=HI.根據圖示,GI=5+BC+EF+HI=5+3BC,所以甲乙二人的年齡差為:(50-5)÷3=15歲,乙現在的歲數是15+5=20歲。甲現在的歲數是20+15=35歲。解析:知識點四:年齡推理題年齡推理題在崗位能力考試中出現較少,它需要考生通過尋求年齡間的特殊情況來得到突破口,從而最終得出答案。常見的特殊情況為:經過了N年,所有人增長的歲數和不是N的倍數,這說明N年前有人沒有出生,從而可直接求出該人的年齡。例題5:小芬家由小芬和她的父母組成,小芬的父親比母親大4歲,今年全家年齡的和是72歲,10年前這一家全家年齡的和是44歲。今年父親多少歲?解析:此題答案為B.一家人的年齡和今年與10年前比較增加了72-44=28歲,而如果按照三人計算10年后應增加10×3=30歲,只能是小芬少了2歲,即小芬8年前出生,今年是8歲,今年父親是(72-8+4)÷2=34歲。崗位能力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

《專業(yè)綜合》刑法學:刑事責任年齡

刑事責任年齡,也稱責任年齡,是指刑法規(guī)定的應當對自己實施的危害社會行為負刑事責任的年齡。我國刑法總結了建國以來同犯罪作斗爭的經驗,并吸收了外國刑事立法中的一些有益的經驗,對刑事責任年齡作了具有我國特色的四分法規(guī)定:1.不滿14周歲的人,這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時期。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只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承擔刑事責任。這是相對負刑事責任時期。3.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比輕或者減輕處罰。這是減輕刑事責任時期。刑法雖然對因不滿14周歲或不滿16周歲的人不處罰,但在行為人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之后,并不是完全放任不管。刑法第17條第4款規(guī)定:“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边@是一種社會保護措施。通過這種措施,有助于防止他們再危害社會,有助于他們的教育改造,也有助于保護青少年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