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考試崗位能力指導:制定高效學習計劃

對于參加軍隊文職考試的考生來說,在考前制定一個高效的學習計劃,并且按照計劃進行復習的話,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國家軍隊文職考試網為大家提供軍隊文職考試崗位能力的備考指導:一、考試把握時間及順序軍隊文職考試答崗位能力科目卷子時,不僅要速度,還要保證它的正確率,相當一部分學生在考試時都是按照卷紙的出題順序進行答題,這樣反而就導致了很大一部分考生到最后沒有足夠的時間做簡單易得的分數(shù),如此考生的整體成績也就一般。建議考生按照自己的強項和弱項合理安排考試順序,保證把簡單易得的分數(shù)牢牢抓住。二、言語理解與表達部分備考指導言語理解與表達每年基本上固定考40道題目。這部分題目看似簡單,但是考生的正確率往往不高。多數(shù)考生在這一個部分都是靠所謂的“語感”做題,錯誤率較高。希望考生在備考的時候一定要著重掌握一些做題的技巧,比如:“關鍵詞”、“主題詞”、“總分結構”、“分總結構”、“分分總結構”、“轉折之后是重點”等一些解題技巧,同時還要結合練習題目運用熟練。只要用心,下功夫就能夠取得比較大的提升。三、判斷推理部分備考指導判斷推理部分通常考查35道題目,題型分為圖形推理、類比推理、定義判斷、邏輯判斷題型。判斷推理不同于言語理解與表達,很少有考生會說不會做言語理解與表達的題目。但是不少考生不會做判斷推理的題目。原因在于判斷推理要求考生一定要具備邏輯推理能力。所以做題技巧是必不可少的。比如邏輯判斷之翻譯推理。做題步驟一是定題型;二是做翻譯;三是用技巧。這樣考生就能夠不犯錯,真正做到以不變應萬變。四、數(shù)量關系及資料分析部分備考指導有些考生基本上在在崗位能力考試當中的數(shù)量關系及資料分析題目都是半放棄狀態(tài)。這樣考生的崗位能力是很難取得高分的。對于數(shù)量關系而言??忌梢栽谟行У臅r間內挑選部分簡單的題目進行解答,但是一定要保證題目的正確率;對于資料分析而言,建議考生在考試進行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進行作答,否則到最后會沒有時間解答,而這部分題目往往比較簡單。五、常識判斷部分備考指導常識判斷部分通常涉及文學、地理、計算機、歷史、時事政治等多方面的知識。所以考生在平時一定要關注新聞及時事政治。注意積累個方面知識的積累,真正做到全方面全方位有效備考。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決策制定的過程-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19 19:26:53決策制定的過程(05簡述、判斷分析)決策制定過程包括八個步驟:1) 識別決策問題。決策制定開始于一個存在的問題,或者說開始于現(xiàn)狀和希望的差異。2) 確定決策標準。管理者必須決定什么與制定決策有關。3) 為決策標準分配權重。管理者必須為每一項標準分配權重,以便正確地規(guī)定優(yōu)先次序。4) 開發(fā)被擇方案。這一步要求決策制定者列出可供選擇的決策方案。這些方案要能夠解決決策所面對的問題,無需進一步對所列方案進行分析,只需列出即可。5) 分析備擇方案。一旦確定了備擇方案,決策制定者必須認真分析每種方案,與決策標準進行比較,得出每種方案的優(yōu)缺點。6) 選擇備擇方案。根據分析的各種方案的優(yōu)缺點,選擇在上一步中得分最高的方案。7) 實施備擇方案。將選定的方案付諸實施。8) 評估結果??纯磫栴}是否得到解決,實施結果是否達到預期要求。決策風格的一種觀點假定人們決策方法上的差異表現(xiàn)為兩個不同的維度。一個是人的思維方式,分為理性和直覺;另一個維度是個人的模糊承受力,模糊承受力分為高和低。思維方式和模糊承受力的四種組合方式對應四種決策風格:命令型、分析性、概念型和行為型。1) 命令型風格:具有命令型風格的人往往具有較低的模糊承受力,他們在思考問題的方式上是理性的,并且講究效率和邏輯性。命令型的決策制定較快,關注短期的結果,在制定決策方面的效率和速度通常是由于只考慮少量的信息和評估少量的方案。2) 分析型風格:具有分析型風格的決策者比具有命令型風格的人具有更大的模糊承受力,在制定決策之前試圖得到更多的決策信息和考察更多的選擇。這類決策者以謹慎為特征,具有適應和符合某些特殊情況的能力。3) 概念型風格:這類人趨向于具有廣泛的看法和愿意考察更多的選擇,他們關注決策的長期結果,以及非常愿意尋求解決問題的創(chuàng)新性方案。4) 行為型風格:這類人和其他人相處的很好,他們關注下級的成就和愿意接受來自下級的建議,他們通常通過會議的方式進行溝通,更容易為他人所接受。1)合理決策對應制定決策中的有限理性觀。該觀點認為,管理者是趨向于按照有限理性的假設制定決策的,他們的決策行為只是在處理被簡化了的決策變量時才表現(xiàn)出某種程度的理性,且這種簡化是由于個人處理能力的局限性造成的。由于管理者不可能分析所有的決策方案的所有信息,因此他們只是制定滿意的,而不是使目標最大化的決策,即所謂的合理決策。2)在制定決策的過程中,還要考慮以下因素的影響:① 問題和決策類型的影響:問題可以分為結構良好的問題和結構不良的問題,對應程序化決策和非程序化決策。對于結構良好的問題,制定合理的決策只要依照程序化的方式即可。所謂程序化決策是指可以復制的,相對簡單的,管理者在處理此類問題時只要按照系統(tǒng)化的程序、規(guī)則或政策行事即可。結構不良的問題是新穎的、不經常發(fā)生的和信息模糊不全的問題。非程序化決策是唯一的和不可重復的,它要求管理者根據問題制定解決方案。這種決策通常缺乏可靠的數(shù)據和資料,需要依賴決策者的知識、經驗、洞察力等,根據 滿意 原則而不是 最優(yōu)化 原則采用非程序化方法,制定解決方案。實際上,完全程序化決策和完全非程序化決策都是極端情況,決策問題是主要程序化和主要非程序化。② 管理者制定決策時可能面對的條件:決策制定時面臨的條件有三種:確定性、風險性和不確定性。在確定性條件下,管理者對每一種方案的結果都是已知的,因此可以制定出精確的 最優(yōu)化 的合理決策,但這種條件多屬于一種理想化的特征。在風險性的條件下,管理者可以根據歷史數(shù)據給不同的方案分配概率,估計出每一種備選方案的可能結果,這時,合理的決策就是管理者根據其風險偏好和對備選方案的估計選擇其 滿意的 合理決策。在不確定性條件下,管理者不能肯定每個備選方案的結果,并且每個方案的發(fā)生概率也是難以做出合理估計,這時管理者只能根據非常有限的信息及其心理定位來選擇合理的方案(包括最大化最大可能的收益、最大化最小可能收益以及最小化最大遺憾),從而制定出其認為 合理的 決策。3)總之,合理決策不僅受管理者所處環(huán)境因素的影響,還受管理者個人主觀偏好的影響。

2017公共基礎知識:憲法之憲法制定-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一)憲法制定概述憲法制定是指擁有制憲權的特設機構、國家機關、特定團體依照一定的程序起草、審議、通過、批準憲法的一系列行為的總和。制憲權應由國家機關(官方)、特設機構、全體國民(公民)三者共同享有。制定憲法一般包括如下程序:1.制憲機關的設立。2.憲法草案的提出。3.憲法草案通過。4.公布。(二)中國憲法的制定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除了制定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共同綱領》這一憲法性文件外,還先后頒布了4部憲法,即1954年《憲法》、1975年《憲法》、1978年《憲法》和1982年《憲法》。后三部憲法是對1954年《憲法》的修改。此外,1979年7月和1980年9月對1978年憲法進行過兩次局部條文的修改?,F(xiàn)行《憲法》即1982年憲法自頒布以來,作了四次修改,即1988年4月、1993年3月、1999年3月以及2004年3月的修訂,共通過憲法修正案31條。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19 12:20:41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1.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概念與特征(1)含義: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是指縣以上稅務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規(guī)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規(guī)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其他稅務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在本轄區(qū)內具有普遍約束力并可反復適用的文件。(2)特征:一是屬于非立法行為的行為規(guī)范。二是適用主體的非特定性。三是不具有可訴性。四是具有向后發(fā)生效力的特征。2.權限范圍:(1)內容上的范圍: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不得設定稅種開征、停征、減免退補稅、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事業(yè)性收費。(2)制定權范圍:縣以下稅務機關以及各級稅務機關的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直屬機構、臨時性機構,不得以自己名義獨立行使職權并承擔相應責任。3.制定程序:(1)起草:制定機關的業(yè)務主管部門(2)審核:各級稅務機關的法規(guī)部門(3)簽署發(fā)布:局領導簽發(fā),公告形式公布提示:未經公告形式公布的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對納稅人不具有約束力。4.其他規(guī)定(1)解釋權:制定機關(2)實施:公布之日30日后,且一般不溯及既往(3)備案:發(fā)布之日30日內向上一級(4)清理:每2年A.可以設定50元以下的小額行政處罰B.可以設定除納稅人以外其他稅務行政當事人的義務C.具有向后發(fā)生效力的特征D.稅務行政規(guī)范是稅收法律的構成形式[答疑編號3604010801]『正確答案』C『答案解析』稅務行政規(guī)范行為是制定普遍適用規(guī)范的行為,即以普遍的行政管理事項或相對人為規(guī)范的對象,而不是以特定的人或事為規(guī)范對象;稅務行政規(guī)范不是稅收法律的構成形式。A.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適用主體的特定性B.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與稅務規(guī)章在制定程序和發(fā)布形式上存在區(qū)別C.納稅人在提請稅務行政復議時,可附帶提請對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的審查D.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向前發(fā)生效力的特征E.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必須以公告形式對外發(fā)布,否則對納稅人不具有約束力[答疑編號3604010802]『正確答案』BCE『答案解析』選項A,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適用主體的非特定性;選項D,稅收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向后發(fā)生效力的特征。關于稅收立法問題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