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地區(qū)如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行測知識

我國農村地區(qū)如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減小字體增大字體我國農村地區(qū)如何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yōu)撫安置、社會互助和個人儲蓄積累保障等六個方面。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向農村地區(qū)最貧困人群提供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保障金或實物的一種制度性安排。這一制度是在大力推進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積累了一定經驗后,各地政府根據本地區(qū)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相應的建立起了適合本地區(qū)實際需要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從而使農村貧困人口有了一道安全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范圍,是家庭年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群。

在我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由上海市于1993年開始建立并實施的。據統(tǒng)計,到2003年年底,全國試點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地區(qū)共有396.8萬人,191.5萬戶農村人口享受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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