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行政常識-合同的一般條款 - 常識判斷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行政常識-合同的一般條款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行政常識-合同的一般條款
除由法律、法規(guī)直接規(guī)定外,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通過合同條款來確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條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2)標的。(3)數(shù)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