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試用期內(nèi)“走人”,要賠償用人單位損失嗎? - 行測知識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試用期內(nèi)“走人”,要賠償用人單位損失嗎?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測法律法規(guī)常識:試用期內(nèi)走人,要賠償用人單位損失嗎?

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無需賠償違約金、培訓費等。但是,如果用人單位為了招用勞動者直接支出了費用,那么,即使是在試用期內(nèi),用人單位也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該費用。參考法律法規(guī)條文【軍隊文職招聘考試信息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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