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軍隊文職崗位能力常識:大連14歲男孩殺人案件

一、熱點鏈接 10月20號遼寧省大連市發(fā)生了一樁兇殺案,在一個小區(qū)內,一位13歲的男孩子蔡某某殺死了10歲女童王某某,薛某某和王某某同住在一個小區(qū)的一棟樓之內。該事件引發(fā)全網關注,警方處理結果為男孩蔡某某被收容管教三年。警方表示這已經是法律范圍內最嚴厲的處置措施!強奸未遂、故意殺人的蔡某某,此時離14周歲還差兩個半月。 二、案件詳情 下課之前,淇淇的爸爸曾給媽媽打電話,希望她別忘了接女兒放學。很可惜,因為上課前淇淇玩媽媽手機時開了靜音,媽媽錯過了這通電話誰能想到呢?平時天天接送啊,天天接送!淇淇的舅舅哭得痛心疾首。等到母親醒來時,距離淇淇放學的時間已經過去很久了。母親慌了,似乎是冥冥之中覺察出事情不妙。

晚上八點左右,淇淇的父母順著血跡,在一片綠化帶中找到了淇淇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時,淇淇腿上的褲子只穿了一半。隨后,親屬報警,警察迅速趕赴現(xiàn)場。據作家陳嵐說,警方沒用5分鐘,就找到了案發(fā)第一現(xiàn)場因為實在太好找了,地上有血跡,從樹林一直通往蔡某某家中。警察上門時,蔡某某的母親還在忙著擦地板。地上仍有大量血跡。 一位在現(xiàn)場悼念的小區(qū)居民表示,小區(qū)里流傳著蔡某某此前已多次騷擾女性,這確有其事,自己就曾遭遇蔡某的糾纏和騷擾。另一位阿姨稱,她曾見到蔡某某在小區(qū)里掀了一個年輕姑娘的裙子,事后,蔡某某的父親還反而把來評理的姑娘給罵了一頓。 蔡某雖不到14歲,但身高170,體重150。其20日晚上在行兇后到被警方控制這段時間的部分言論。

此后不久,警方逐漸鎖定了他,他開始害怕。推測可能是有人問他是否符合《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年齡,他便回答說,自己不滿14歲。王父的大嫂曾見到蔡某某在女孩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后返回現(xiàn)場圍觀:當時蔡某某圍觀時對前面的人說了一句:真死了啊? 三、民法總則中有關年齡的條款 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四、刑法中有關年齡的條款 (一)條款 在我,14、16、18歲這三個年齡有著不同的法律責任。 我《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規(guī)定,未滿14周歲的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這8項重罪的,負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負完全刑事責任。但是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對于已滿和不滿的認定,生日當天是不滿,生日第二天才是已滿。對于隔時犯,根據行為與責任同時性原則認定,并不要求結果與責任同時,時間以生日當天24點為結點,在這個結點之前如果有實施了客觀行為,要看主觀是否有責任;

(二)刑法修正案(八)有關老年人犯罪的規(guī)定 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需要注意的是,該條規(guī)定已滿75周歲,應該理解為犯罪的時候已滿75周歲,這里的周歲于刑法第17條未成年人周歲做相同理解,即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以周歲生日的次日算起。 (三)法律規(guī)定的從寬處理 1.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2.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可以從輕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3.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