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5-14 23:46:10 公文是公職類考試的重點內容,重在測查考生公務寫作的能力。這一部分內容考察的形式多種多樣,客觀題(單選、多選、判斷)和主觀題(公文寫作、公文改錯)都時有涉及。公文按照行文關系來分主要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上行文顧名思義就是行文方向向上的文種,如請示和報告。做為15中法定公文中唯一兩個單純意義的上行文,請示和報告一直都是測查的重點內容,許多考生也常常會弄混兩者的適用范圍。本節(jié)內容主要就公文中??嫉奈姆N請示進行分析,希望在公職類考試中能對各位考生有所助益。 一.請示 1. 適用范圍:請示適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 2. 分類:包括請求指示的請示、請求幫助的請示、請求批轉的請示。 3. 特點:單一性(請示內容必須一文一事)、期復性(期待上級的回復)、時效性(請示一般是針對重要的事情,在事前進行請示,不能 先斬后奏 )。 4. 寫法:請示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fā)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5部分組成。 (1)標題:請示標題有兩種寫法,一種是三要素齊全(發(fā)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如:《教育局關于加蓋辦公2號樓的請示》;另一種發(fā)文機關名稱可以省略,由事由和文種組成。 (2)主送機關:請示的主送機關是負責受理和答復該文件的直屬上級機關。請示只有一個上級機關,不能多頭主送。 (3)正文:請示正文包括請示緣由、請示事項和請示要求三部分組成。 請示緣由:就是請示的原因。這一部分是請示能否得到上級機關批準的關鍵。所以緣由要寫的合理、充分,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復。 請示事項:請示的具體事項。這一部分要寫的具體、明確。注意:請示應當一文一事,不能出現一文多事。 請示要求:也就是請示的結語。由 征詢語+期復語 組成,如: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復 。不能出現 特此請示 或是 盼復 等說法。 (4)發(fā)文機關署名:署發(fā)文機關的全稱或是規(guī)范化簡稱。 (5)成文日期:發(fā)文機關領導人簽發(fā)的日期,阿拉伯數字年月日標全。如:2018年2月1日。 例文: 佳木斯市政府關于撥付福利院 籌建經費的請示 黑龍江省政府: 我市轄區(qū)范圍內有孤殘棄兒約 1800 多名,有 1300 多名需福利院撫養(yǎng),而我市僅有2家福利院,綜合服務能力較低,遠不能適應形勢發(fā)展的需要。為推動兒童福利事業(yè)健康發(fā)展,我市計劃增建2家福利院,總投資預計 2000 萬元,已經自籌 1000 萬元,剩余資金無力籌集,特申請省政府撥經費 1000 萬元,以解決我市資金短缺困難。 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準。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章) 2017 年 7 月 5 日